医疗器械洁净室(区)检查(现场/文件两部分)要点指南(北京市局2013):
1.现场(1~8/25),完整版见汇龙expert-trust下的Download-89.html
(1)洁净室(区)内、物流走向是否交叉。
(2)进入一更是否进行换鞋、脱外衣,洗手,是否设置感应龙头、长把龙头或脚踏开关龙头、是否设置烘干器,是否设置门档和防昆虫设施,是否张贴洗手步骤。
(3)进入二更是否进行穿洁净工作服(鞋)或无菌工作服(鞋)、口罩、帽子、手消毒。手消毒剂是否定期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
(4)二更是否设置整衣镜、方便穿洁净工作服或无菌工作服设施,是否张贴更衣流程。是否设置存衣、挂衣设施。二更中暂存的洁净工作服和工作帽是否有防污染措施。洁净工作服和工作帽是否有效遮盖内衣、毛发;对于无菌工作服还能包盖脚部,无菌医疗器械无菌车间,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一更使用的鞋是否与洁净室(区)使用的鞋有效分隔。
(5)是否设置缓冲间或风淋室,洁净室(区)工作人员超过5人的,风淋室旁是否设置旁通门。风淋室是否有防止门同时开启的措施。
(6)洁净室(区)内工作人员是否穿拖鞋,化妆及佩戴饰物等,是否将个人物品带入洁净室(区)。
(7)洁净室(区)内是否设置洁具间、洗衣间、工位器具间以及中间库等辅助功能间。洗衣间是否布置了整衣晾衣区域,是否具备了洁净工作服或无菌工作服消毒灭菌措施,是否确定了洁净工作服或无菌工作服存放方式。洗衣间洗衣设施配备是否合理,以满足洗衣、洗鞋需求。衣服和鞋是否分别清洗。不同洁净度级别洁净室(区)使用的洁净工作服或无菌工作服是否定期在规定级别洁净环境中分别清洗、干燥、整理和保存,并区别使用。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清洗是否按要求使用工艺用水。
医疗器械标准规划2018-2020
(二)以需求为导向,推动重点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的修订和修订
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标准项目机制,加强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基本标准的修订和修订,加快质量管理和临床试验管理的管理标准的完善,加强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满足监管需求。在有源,被动和体外诊断试剂的关键领域,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标准和方法标准进行改进,有效提高标准覆盖率。
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标准化重点领域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
2有源医疗器械标准化关键领域
(1)推动医疗电气设备通用和特殊安全的转变,制定总体基本标准,配套实施方案和教材。
(2)医疗机器人领域,主动植入领域,医疗软件领域,PET-MRI等多技术融合医疗器械领域,医疗呼吸和mazui设备领域,医疗器械灭菌和灭菌领域,口腔数字设备领域,医疗机构到设备领域,方子里奥和核医学设备,医学超声设备,体外试剂医疗器械无菌车间,物理学领域,医学实验室设备领域,医疗用线诊断设备领域,医疗激光设备领域。
3被动医疗器械标准化关键领域iao
(1)推动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转变,进一步完善生物学评价的一般和具体方法标准体系。
(2)新的手术设备领域,新型输液设备领域,计划生育设备领域,辅助SZQ机械领域,新型医疗联合领域,新型卫生材料和敷料领域,增材制造领域,口腔数字材料质量评价领域,组织工程领域纳米医学设备,同种异体材料,可吸收植入设备,新生物材料及其产品,护理产品和眼内填充剂领域。
4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标准化的关键领域
新的分子诊断技术,医疗器械无菌车间,如可追溯性和参考测量系统,高通量测序,临床实验室体外诊断应用领域的质谱,chuanran疾病体外诊断试剂和POCT。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实施的第三章 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 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 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 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制条件。
第十五条 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 生产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并与其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第十七条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品、产品等的贮存条件和要求,按照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者召回等情形进行分区存放,便于检查和监控。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场所和设施。